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讯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7月22日至8月21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对思明区进行了巡视。今年3月9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向思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
区委高度重视,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诚恳接受,并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切实地把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向思明区反馈意见的第二天,区委书记游文昌立即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这次巡视组巡视反馈的意见,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体检报告”,既客观、负责地指出思明区存在的问题,又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和要求,对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快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委要求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认真对待巡视整改工作,端正态度,不回避、不遮掩问题,坚持落细落小,雷厉风行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以更高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成立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为小组成员,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关于对厦门市思明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3方面12项内容逐一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目标要求。区委书记游文昌先后4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2次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3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并多次在全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会等多个会议上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进行强调。区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全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坚持思想教育、从严惩处、建章立制三方面共同发力、贯穿始终。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召开2次区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夯实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思想基础。印发1000册《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政策法规汇编》,明确告知党员干部哪些底线不能触及、做了会怎么样,提升党员干部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区委书记游文昌多次亲自协调督促重要案件查办工作。同时,大力支持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全部优先研办、快查快办。三是拓展巡视成果。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通过局部个性问题带动全区共性问题的逐步解决,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在深入剖析产生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区委对全区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坚决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区委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和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并下发通知要求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今年来,区委常委会先后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传达中纪委关于七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的批示精神,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2月2日召开的区纪委全会上,区委书记专门强调区委常委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对分管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一把手”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区属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述廉述责并接受区纪委委员评议,对评议末三位的“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提醒。继续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由区委常委带队,对18个区属党委(党工委、党组)进行实地专项检查,移交“问题清单”,集体约谈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即知即改、限期整改。同时,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亲自约谈了巡视整改意见中涉及的5个单位10名党政主要领导,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查处问责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征地拆迁、集体“三资”管理和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以及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安置房建设方面出现的腐败问题。在市纪委领导下,成立东坪花园安置房清房专项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违规购房劝退工作。目前,涉及本区的8名违规购房人员已全部清退。配合市纪委严肃查处了陈培新、杨妙在、张惠川、林文生等人违纪问题,并将上述人员涉及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外,严肃查处了厦港街道工作人员薛俊勇挪用失能老人补助金违纪案件,给予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区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警示教育,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进行问责。2016年1至4月,新立案件9件9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件3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问责11件23人,其中党纪处分处级领导干部2人。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不够突出”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街道纪工委书记责任分工。重新修订纪工委书记责任分工,并在区委常委会上要求各街道党工委严格落实、不打折扣。通过整改,全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除党务、政协、群团等工作外,不再从事与主责主业无关的工作,不分管征地拆迁及人、财、物相关的工作。同时,区委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将10个街道专职纪检干部编制划转至区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实行专人专职、统一管理、定期轮岗交流,推动实现街道专职纪检干部不再从事任何与纪检监察业务不相干的工作。
二是强化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办案力量,建立“街道纪律审查协作片区”,由区纪委办案骨干分别挂钩联系1-2个街道,实现街道纪工委“零办案”的突破。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室关于责任追究工作的任务分工和具体职责,要求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及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实行“问题线索”专人专管、跟踪督办,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总案件查办情况,对需要开展“一案双查”、实施责任追究的,及时督促相关承办室开展问责工作。2015年,区纪委自办案件21件,占案件总数62%;共查处乡科级及以上案件12件12人,占案件总数35.3%。根据省委巡视反馈的24个具体问题,处理干部24名,其中党纪处分4人,责任追究15人次。
三是严格落实信访举报“零暂存”制度。推行区纪委与街道纪工委联合办信制度,对基层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的信访件,由区纪委派人加入基层纪工委信访案件初核小组,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实行信访举报件“责任督办”制度,将上级纪委(转)交办的信访举报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信访举报件列为重点督办内容,建立“跟踪督办”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切实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推行“开门信访”,利用新媒体平台,公开举报类型和途径,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预防苗头隐患。加大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对查办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对巡视移交的20件反映区管干部的信访件,均按时完成,初核率100%,办结率100%。此外,巡视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04件,检控类初信初访64件,筛选问题线索47件,谈话函询21件。初核后立案7件,诫勉谈话4件5人。
3.关于“对国有企业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组织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区属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公房租赁等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逐一检查,督促整改、完善制度。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开元国投针对科技款项、债务事项存在的问题,加强往来款清理,上报《关于申报核销科技款项长期投资的请示》申请核销,按照“账销案存”原则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加快债务清偿,还清逾期未还的债务,并全部缴清相关利息。二是制定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厦门思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针对工程建设、采购招标、工程造价及成本控制等事项,专门制定《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及成本控制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分项管控制度。三是规范房产管理。2015年8月,开元国投已暂停所有房产租赁合同的签订,同时制定并实施《厦门思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规范房产公开出租程序,按要求公开招租。
区委区政府举一反三,对全区政府采购、公有房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一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出台了《关于印发思明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办法的通知》、《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简化流程规范管理的通知》,完善采购报批程序,加强采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算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采取技术防控措施,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确保采购过程高效透明。二是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房情况进行梳理,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出台《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管理办法》,努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开透明、高效配置。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4.关于“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问题
一是快查快办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开元街道党工委书记史春玲、办事处主任王国强外出考察期间,借机公款旅游违纪问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相关费用。对莲前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考察期间未经请示擅自延长一天考察时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退缴相关费用。
二是规范公务差旅费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外出审批、会议活动请假、上下班考勤制度的通知》,完善对公务差旅预算、审批、报销等环节的规范制度。强化差旅费预算约束,逐步推行差旅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加强外出审批管理,明确要求不能以上级文件、通知代替审批,3人以上组团外出(包括省内当天来回)单位应按规定提前报批,并写明出差期限、具体任务、地点、行程、人员名单等,防止变相公款旅游。严格费用报销环节的审核,要求财务人员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凭证真实有效。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已于2015年底完成对10个街道差旅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并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审计处理意见,明确要求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差旅费管理。将重要节点的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帐目、讲评反馈等方式,对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2015年开展61次专项检查,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21份,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限时整改。2015年,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个,查处2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通报问题9个,点名道姓16人次。
5.关于“超标、超编配置车辆”的问题
一是开展调查问责。针对区委区政府借用国有企业车辆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对公车管理的职能部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事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追究领导责任。对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林高 (已退休)、现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林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个别街道借用下属公司车辆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分别约谈相关街道党政主官,对莲前街道党工委书记、开元街道办事处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中华街道党工委书记、莲前街道办事处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清查。组织对全区车辆编制、车辆型号、排气量、租用、借用、占用等情况进行彻底清查,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公务车辆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填报《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和《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情况表》,清理纠正8台违规车辆。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制度规范问题。下发《关于重申严禁借占下属单位(公司)车辆及规范公务用车租用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制定《思明区公务车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健全完善《思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
6.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整,报销单据不齐全”的问题
一是强化整改问责。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用公款购买招商、公务接待用酒及礼品等问题,经查,虽然问题多发生在《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8日印发)关于“(接待工作餐)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等规定实施之前,但确实存在“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整,报销单据不齐全”问题。针对开元街道、中华街道、鑫开元公司、开元国投等单位存在违规购买酒类商品和礼品等问题,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约谈存在问题的单位党政主官,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责成区财政局进一步重申和规范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对存在问题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等各项公务接待,完善财务报销手续。
二是开展专项审计检查。重点对街道公务接待管理进行审计检查,区直部门全面自查,对报销手续不完整,报销单据不齐全等问题立即整改。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由区委副书记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对全区公务接待方面程序、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重申制度规范和纪律要求,并明确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
7.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开展调查清理工作。对照审计处理意见,着手对超标准发放的奖金和补贴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全区各类评比表彰奖励项目从16项减至7项,全面停发文明创建加班补贴和征地拆迁加班补贴。
二是严肃纠治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嘉莲街道征地拆迁补贴费用在下属旧改公司账户列支违规问题。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分别对街道党政主官进行诫勉谈话,督促迅速落实整改,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对街道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是严格规范奖金、津补贴发放。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本区出台的各类奖励金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下发《关于规范区级各类评比表彰奖励和街道下属企业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奖励金津补贴发放和公务差旅活动的通知》,再次明确开展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及认定类活动必须在市、区保留项目范围内执行,未列入的一律停止。2016年3月,区委区政府又分别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抓紧开展再自查、再清理工作,由区审计局、财政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全区奖励金和津补贴发放规范工作整改到位。
8.关于“作风建设仍存在问题”的问题
一是提高工作执行力。加大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办和考核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力和办事效率。针对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基础设施不尽如人意,存在安全隐患,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全力抓好整改,同时加大对群众投诉事项处理情况的督办力度,对处理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问责。针对阳台山社区居民饮用水二次供水长期存在水管严重老化、水压低、水质差等问题,立即协调水务集团、市土总等单位进行处理,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诫勉教育和通报批评处理。同时,积极吸取教训,在全市试点开展4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计划用3-5年时间完成全区90年代以前的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针对城中村改造推进速度较慢的问题,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切实加快进度。目前,已在曾厝 “最文艺渔村”的成功范本上,再造了溪头下“最美婚纱村”等一批典型,塔头、东坪山等改造提升工作正在按照“一村一品”要求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全区层面,出台《中共思明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治庸问责的意见》,从思想作风、服务群众效能、从严治党等方面对作风建设进行再规范、再要求,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进行再强调,明确要定期听取意见和解决问题,深化挂钩联系基层工作,推进接访下访和现场办公。在执行层面,制定《思明区2016年深化“比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提高政府效能、保障项目建设、深入基层一线、帮扶企业发展等4个方面内容对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效能进行重新规范。在基层层面,完善《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
三是加大治庸问责力度。在全区各部门、各窗口单位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按照《思明区领导干部治庸问责实施办法》要求,对缺乏担当、不敢作为的领导干部给予治庸问责,对群众反映“四风”问题严重,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干部,采取调整岗位、领导职务转非等办法,促使自查反省。巡视以来,共有1名正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2名事业单位干部因违规违纪原因被免职,8名工作人员被问责,其中诫勉教育3人,通报批评2人,效能告诫3人。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9.关于“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对涉及超职数配备处级领导职务的5家单位5名干部和超编制配备的7家单位10名干部做到立整立改,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调整配备干部。目前,已消化4家单位4名超职数配备干部,5家单位6名超编制配备干部。对尚未完成消化的单位,将在9月前通过干部调配完成消化整改。
10.关于“部分新提任干部民主推荐票数偏少”的问题
针对2011年换届以来,区中层干部选任调整采取召开全区处级干部大会推荐的形式进行,每位处级干部推荐的对象不尽相同,造成推荐结果比较分散的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探索改进民主推荐方式,采取口头推荐、会议推荐、定向推荐、二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科学选任干部。
11.关于“对领导干部兼职问题清理不够彻底”的问题
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2名退休区级老领导返聘兼职取酬及2名处级退休干部在厦门市基督教青年会、思明区台胞金胞台属联谊会兼职超过两届问题。2名退休返聘区级老领导已按照程序予以解聘,并于2016年2月停止发放相应补贴。2名处级退休干部兼职超两届问题已完成整改。
1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开展全区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干部人事档案核查。目前,全面完成对1268名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对巡视发现的20份信息填报不完整、不规范的档案,已退回并要求责任人员进行修改完善。
(四)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向思明区移交信访件49件,其中检控类信访件20件。根据分类,区纪委和区信访局分别建立了专门台账,指定领导和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初核调查。截至目前,49件信访件均已办结。20件检控类信访件中,基本属实2件,已经要求进行整改;部分属实4件,主要涉及违建问题,已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其余14件经初核不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经查属实,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另外,省委巡视办移送的3件问题线索,均已按时办结。
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向区委书记游文昌个人反馈的反映个别领导干部的问题,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办理。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思明区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不断深化,尤其是对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矛盾的问题,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重视、常抓不懈。下一步,区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加快转型发展,推动幸福思明建设迈向新阶段。
一是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督促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区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问题突出,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直至整改结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加强跟踪问效,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省委巡视办转交办的案件线索,及时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核查,确保查清查实,不留遗漏。
三是持续加强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进一步明确党员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坚定信仰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勇于担当。
四是持续健全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一方面,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加快有关制度规范完善,确保形成管长远、有实效的工作机制。针对个别腐败现象易发、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信息透明、流程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让权力健康运行,营造干净干事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92-2667058;邮政信箱: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思明区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子邮箱:smjw@siming.gov.cn。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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